符号学的得与失——从文本理论谈起

作者:史忠义
来源: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 41(04): 8-148.
DOI:10.13793/j.cnki.42-1020/c.2014.04.003

摘要

符号学这个概念最早是索绪尔提出来的。20世纪60年代,罗兰·巴特、朱莉娅·克里斯蒂娃、A.J.格雷马斯等人,从不同但又比较接近的渠道,真正开始了符号学研究。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一文是这一时期符号学的纲领性文件。文本理论的提出是有功绩的:第一,从认识论方面以全新的视角重新认识表意实践活动;第二,由于不再把作品视为单纯的"信息"和"陈述文",而是视作永恒的生产过程,视作陈述活动,文本理论趋向于消除文类间和艺术间的分野;第三,提出了"互文性"概念;第四,开辟了一个新的认识领域,提升了一个新的认识对象的地位,即阅读;第五,大大扩展了书写概念,把创作变成了书写,批评也是书写。文本理论本来应该与作品理论并存,它们本应该是并行不悖的。但四十年来的写作实践、批评实践和阅读实践中,却逐渐出现了以文本观取代作品观的基本倾向,由此衍生出一些消极现象:文本的碎片化现象;主体的虚无倾向;"能指的无限性"和"游戏"说导致了对生活的脱离;去价值化。显然,继续过分炒作文本理论,特别是忘却和否定作品理论,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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