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与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中,针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应用实践存在的自然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不足、水及大气环境质量分区管控制度不够完备等主要问题,结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及"三线一单"制度,研究提出了完善生态环境管控地块类型、优化分区管控措施、注重法律法规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建立开发建设活动退出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制度5个方面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设计重点,作为今后优化宜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的重要依据。
-
单位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