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发生一起春节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兰某、蒋某为"解馋",于2月14日在丹口镇太平村河道内,将大型爆竹点燃后丢入河道中爆炸,将鱼震死或震晕,通过此方式二人共捕捞到野生河鱼6条。犯罪嫌疑人兰某、蒋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兰某、蒋某的行为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兰某、蒋某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