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继续前行,这是历史前行的轨迹,不可改变。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了修改,注册资本确立为认缴制,这是符合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面对现在我国诚信体系还没有建立,监管不到位,债权人的保护力度有所偏弱等现象,对认缴制存在的股东出资问题的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逐步完善公司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