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创举,也是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核心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具有保护主体多元化、保护内容层级化全面化、保护方式活态化等特征和优势,能有效提升区域内各民族成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是构筑行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有效路径,可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力抓手。

  • 单位
    山西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