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农农规[2021]2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为切实做好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尽快转发所辖各县级农业农村(农机)局、财政局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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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