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档案局2006年12月18日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公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