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城管局[2019]1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监管,保障运营安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以下简称运营期保护区)监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