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文献研究和对比研究,了解美国、欧盟、日本的监管科学在制度理念、技术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发展经验和实践成果。美国构建监管科学交流平台、欧盟分机构强化立法监管、日本进行整体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有效地推动了本国药品监管科学的发展。我国应转变药品监管科学发展理念、加强药品监管科学制度化建设、重视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药品监管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以及积极参与监管科学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发展我国药品监管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