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动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制度上寻找突破。制度突破的基本法律路径是产权保护和公司治理。产权保护既包括国有产权的保护,也包括私人产权的保护。公司治理既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原理和制度设计,又要考虑公办高职院校自身的特点,解决其治理的特殊问题。从近期看,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既要遵守当前的主要法律法规,又要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准确运用基本的法律经济原理,化解当前的制度难题。从长期看,有必要专门立法,化解公办高职院校混改中的制度问题。

  • 单位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