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无罪推定是指当案件审理中出现某种有利于被告的情形时,司法者会推定被告可能无罪。无罪推定分为对被告的无罪推定与对犯罪事实的无罪推定两种。无罪推定可以预防冤狱的形成,亦能够平反已成冤狱。其文化基础有仁者司法理念及以情折狱的司法传统。我国当代冤狱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司法者的有罪推定思维。借鉴古代司法传统,当代社会应当努力培育司法人员的无罪推定与以情折狱思维,实践中司法机关在保存及移送证据时还应将无罪与轻罪证据单列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