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约车是一种新兴的网络服务类型,其本身的特殊性给网约车事故责任认定、责任分担确定增加了难度。网约车的运营模式可分为租车加劳务模式、平台雇佣模式以及私家车加盟模式,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司机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网约车司机与乘客及网约车平台与乘客之间存在承运法律关系。当前网约车存在平台与司机法律关系不清、平台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等法律风险,网约车平台在网约车法律纠纷中因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