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又有了重大进展,突出了保护人格尊严的主题,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满足时代需求,具体内容日臻完善。在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身份权保护、生命尊严、临床试验、人体基因和人体胚胎保护、不得利用深度伪造侵害肖像权、确认声音权、媒体更正和删除义务、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使人格权编的内容更加扎实、丰满,彰显了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重要价值。同时,该草案还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