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信息化监测模式对三级甲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质量的影响。方法 收集某三级甲等医院开展信息化监测前(2011年至2015年,监测前)的ADR纸质报告1 150份,以及开展信息化监测后(2016年至2020年,监测后)的ADR原始电子报告1 227份,从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3个方面进行分析。采用品管圈质量管理工具柏拉图,对ADR报告表规范性和完整性填写较差的评估内容进行根因分析。结果 监测前后的ADR原始报告表均可溯源,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中均可查询到相关信息记录,未发现虚假报告;该院新的或严重ADR报告比例由监测前的32.09%(369/1 150)升至监测后的38.22%(469/1 227),监测前后差异显著(P=0.002);ADR被如实记录在病历的百分率由监测前的55.83%(642/1 150)升至监测后的91.93%(1 128/1 227),监测前后差异显著(P <0.000 1);住院患者发生过敏反应药物在病案首页记录的百分率由监测前的53.39%(362/678)升至监测后的80.07%(434/542),监测前后差异显著(P <0.000 1);患者信息完整填写率由监测前的61.57%(708/1 150)升至监测后的93.24%(1 144/1 227),监测前后差异显著(P <0.000 1)。ADR名称、用法用量、ADR报告类型、ADR分析、关联性评价、批准文号、药品通用名称、剂型未规范填写的累计百分比为84.10%为当前ADR报告规范性评价项目中需要重点改善的项目;原患疾病描述、ADR终结时间、转归、病情动态变化、用药情况、干预时间、干预措施未规范填写的累计百分比为84.73%,为当前影响ADR电子报告表完整性的主要原因。结论 ADR信息化监测模式优化了ADR报告与监测的工作流程,提高了医疗机构ADR报告的质量,为患者合理、安全用药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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