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创板创新药企业的显著特征及估值特点使得传统估值方法的适用性不高。本文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提出按照不同的新药产品管线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 :处于上市期的新药产品管线可采用概率风险调整的DCF法进行估值,临床试验期间的新药管线适用于实物期权法的二叉树模型,而处于临床前研究的药物则视同价值为零。通过对比案例企业与可比企业,得出当前市场情形下市研率指标可在一定程度上评价科创企业的市值高低,但现阶段暂不适用于科创板创新药企业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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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