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遗失物拾得制度起始于遗失人所有权的保护,落脚于拾得人对拾得物所有权的获得。但我国无论立法或者司法都将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纳入无因管理之债,缺乏对拾得人权利的维护,不利于法律公平价值的实现。本文将从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出发,讨论并建议建立相关制度以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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