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全面规范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监管部门随意、多头执法和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以及恣意裁量、工作作风方面等突出短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切实加强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2022年6月以来,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选聘150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