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最核心的体现就是劳动合同,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限制较为严苛,但受制于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及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政府行政行为、行业工会决定、工会行为等因素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果一概否定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则有过度保护劳动者之嫌,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即将修订,回归适度倾斜、平衡双方的大背景下,最终将破坏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