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固有缺陷导致了“正当性危机”,其他国家对该机制主要提出的改革模式包括政治化革命派、商事化改良派和司法改良派。这三种改革模式对我国影响较大,但不适用于我国国情,应结合我国在该机制中特殊的利益诉求提出多元化的ISDS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