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起审议。草案拟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由十年延长至十五年。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除对第一次审议稿进行调整外,还新增了局部外观设计制度,拓展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客体,激励设计层面的创新创造。此次修改的重点在于在外观设计的定义上增加了"整体或者局部的……"条款,此外,相比现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还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延长了5年。本文结合案例,通俗讲述强化局部外观设计保护的必要性,以期创新主体能从制度建设的意义入手更加专注于微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