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认为《海关法》第37条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以此为落脚点,通过解剖相关司法案例的特点,分析法院在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制度困境与法律适用难点,以寻求合理的解决路径。主张海关不得绝对阻却法院对海关监管货物的提取和拍卖,旨在为人民法院拍卖海关监管货物的相关裁判原则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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