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非居住用房,是指在计划经济时代由房管部门统一出租给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用于经营、办公的房产。公有非居住用房租金标准与市场接轨的城市,它们在公房管理架构上均采用市级统一管理、由市属直属机构运作的模式。在租金标准的确定上,公开招租模式市场化程度最高,其次为直接根据第三方市场评估值确定租金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对于那些现行公有房屋租金管理模式不适应新发展要求的城市,需要加快公有房屋特别是公有非居住用房租金管理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