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政办发〔2021〕4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2月29日陕西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全面加强我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监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