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被认为是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延续生命、完善人格的作用。然而基本权利的保障都不是绝对的,公民私有财产权在保障的同时也应当适当地限制。文章从基本权利限制的角度论证了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合宪性,并从社会义务的角度论证了遗产税的性质以及开征的社会积极作用,一方面为我国遗产税开征提供宪法依据,从制度层面汲取经验制定适合我国的遗产税法;另一方面综合分析西方国家以及我国以前遗产税开征的经验,厘清我国遗产税立法及遗产税开征的主客观困难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