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我国假、劣药政府规制的现状及问题,为完善假、劣药的规制提供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研究和数据统计的方法。结果假、劣药规制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行政规制趋于缓和,刑事规制力度不断加大,多部门联动机制初步建成。但是,假、劣药定义尚不科学,行政规制资源浪费较严重,多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协调,打击力度有限。结论应完善立法,科学界定假、劣药的定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假劣药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