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然而,实践中多元刑事司法模式下价值判断的失衡、统一明确运行规则的缺位、多种量刑情节的交叉竞合造成从宽适用的失调以及审级职能定位下审级利益的冲突,导致刑事二审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失序。为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二审程序中的有序运转,应综合考虑案件类型、一审未认罪认罚原因、二审认罪认罚表现以及二审程序的价值取向和职能定位,进行多元化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