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将社会反应作为一个系统概念引入犯罪解释论,以"犯罪既是一种社会事实,又是一种社会评价"的基本命题作为出发点,沿着"刺激与反应"二者相互作用的思维路径,以对立法和执法的犯罪控制功能进行反思性评价为主线,分别就立法反应、非正式社会反应、司法反应与犯罪生成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引出了相应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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