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明确我国现阶段实施GHS存在的问题,促使我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满足GHS要求。研究了我国化学品分类标准、标签标准与GHS存在的差距。发现了《危险化学品名录》没有分类标准,并且未涵盖GHS爆炸物中的不稳定爆炸物和1.2项、1.5项、1.6项爆炸物,易燃气溶胶,以及除急性毒性以外的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有毒物质存在不同监管部门分类标准不统一,现行多套危险化学品标签标准问题。提出了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明确规定危险性分类标准;统一剧毒化学品、有毒品分类标准;在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法规中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标签应符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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