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政规〔2023〕11号太浦河后续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等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也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为确保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江苏段)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