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是蕺山哲学中较为根本的概念,对于这一概念,以往的研究或者理解为“外界客观存在的事物”,或者解释为“心的一切活动”。前者忽视了物的主观性和精神性的方面,后者则取消了物的客观实在义。实际上在蕺山那里,物是“物有本末之物”。作为物之本,既是物之道德价值的根据,又是物之自在性或者说秩序的根据。基于物之本,物以认知的方式呈现出来,成为现实存在的具体之物,即是物之末。与此同时,物之本末两个方面又是体用一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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