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中有关透明材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实际案例,进一步分析得出,若透明材料的使用内部无设计要素或者显示的内部设计要素通过其他视图有显示、或者在产品的整体结构所占比重很小、或者是本领域内司空见惯的设计、或者属于使用时不容易看到或者看不到的部位、或者不是一般消费者所关注的部位等情况,透明材料的使用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并未产生明显的影响。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