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检察院在查明事实后与各诉讼参与人协商达成合意,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对该量刑建议一般应当采纳。刑事诉讼实践中,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行为存有疑虑,认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实际上是在行使法院审判权。本文从权力的属性出发,分析前述争议产生的原因,展开论述并做出判断,认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并非行使法院审判权。同时提出相关建议,为认罪认罚案件审查起诉及审判良性运转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