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时报纸盛赞她为"中国第一个而且也是唯一之女律师……故不唯是中国妇女界之新纪元,而亦为法租界之新纪元"。郑毓秀这个名字,在100年前的上海法律界曾经叱咤风云。她是第一位留法女博士,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女法院院长(审判厅厅长)。在上海担任律师和法院院长期间,她经手处理过不少大案,是法律史上不可忽视的精彩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