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精神的客体化悖论

作者:张栋
来源: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19(03): 25-31.
DOI:10.16148/j.cnki.cn32-1743/c.2019.03.004

摘要

在本体论中,精神作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观的;而在认识论中,精神客体又被赋予客观性,甚至被当作客观实在。这在理论上是相悖的,也会引发许多现实问题。精神客体是客体化的主观精神,是客观的精神存在,能够成为客体是因为它成为了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不在于其是否具有客观性,更不需要成为客观实在。精神客体不是客观实在,也不是主观存在,澄清这一点对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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