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朝政治以天康、光大年间为界,此前武帝、文帝各自拥有创业集团并以之为统治基础,此后宣帝陈顼依靠毛喜、孔奂、徐陵、吴明彻等数人,控制禁中、禁兵、吏部尚书等关键机构或职位来实现政权运行。这固然缘于陈顼缺乏政治根基,——他在天嘉三年(562)才结束在西魏北周的质子生涯返回建康,但从结果上看,宣帝的统治占据了陈朝的近一半时间,这未尝不与其重构统治集团并改变政权运行机制有关。因而,对于宣帝的统治,尚须突破君主论视角,而当予以辩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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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历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