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行支付"概念在2010年推出的《社会保险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先行支付"貌似是对工伤申报方来说是个好政策,但是实际上的执行效果并不是很好,特别是近几年来关于此类问题的诉讼案件时时见诸报端,甚至有上升趋势,因此,此类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有些专家学者提出:"先行支付"是以全新的概念作为《社会保险法》的补充,立法人员对其实际施行效果期待如何?而其维护的主体是哪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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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