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提出一个我国城市规划界长期忽略的问题:城市规划要考量城市财政能力吗?文章阐述了一个“规划—财政—融资”内在关系的简单理论框架,介绍相关国际经验,分析我国城市规划与财政工作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根源和可能产生的后果,指出在我国城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打造一个规划与财政协同的工作基础的必要性。笔者提出了若干具体的政策建议,包括引导规划观念向务实方向的转变,在我国城市管理体制框架内建立一个“中期建设和财政规划”流程和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体系,继续推进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以及鼓励规划院校弥补城市财政教育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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