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1983年以来我国拐卖犯罪立案情况、法律法规、行动措施的考察,采用“犯罪整体态势+标志性事件”的判断标准,结合“制度+行动”的治理架构,依据“国家控制+社会参与”的分析主线,可将1983—2022年我国拐卖犯罪治理的进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特征分别表现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打拐行动的持续发力;部门协作的制度设计与社会力量的初步发展;反拐制度的系统构建与全民反拐的协同共治。回顾拐卖犯罪近40年的治理进程,可以发现国家逐渐建立起“治罪—治理”的双重控制、“权力—权利”与“权利—权利”的双重保障机制,从而使我国拐卖犯罪态势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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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