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中,利己型寻租由于利己型特征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成为政府反腐重点,并随着反腐制度的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大幅减少,利他型寻租则由于利他型特征而受到社会忽视并呈蔓延之势,造成新的危害。基于中部S镇的调研显示,相对于普通利己型寻租,利他型寻租不仅导致乡村振兴项目资源错配与低效利用风险增大,而且形成示范效应助长官本位与乡村发展路径依赖,损害政府公信力,其潜在危害更大,也应引起政府重视。为此,需要结合中国现实国情,从树立民本思想和公平意识、完善民主法治、矫正乡村振兴目标的异化、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监管等方面,制定减少利他型寻租的合理对策,有效提高乡村振兴项目资源的配置效率与公平性,恢复政府公信力,增强乡村内生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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