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颁布后,中小教师教育惩戒的意图与行为受到关注。本研究对山东、浙江、云南1009位中小学教师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教师对惩戒的态度、重要他人的支持、惩戒的主观行为控制等属性能够显著预测教师实施惩戒的意图。惩戒的态度在行为控制对惩戒意图的影响中起显著的中介作用。在集体主义文化下,教师对社会支持的感知能够有效预测教育惩戒的意图。因此,教师应该掌握积极明确的主观规范,惩戒意图清晰,惩戒实践有效。同时,教师自身应该根据违规学生的具体表现,负责任地选择合适的惩戒手段,发挥惩戒的教育性作用,达到育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