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一大批实施暴力行为,但又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得到人道主义救治,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的侵害。解除强制医疗程序是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国刑诉法用四则条文规定了刑事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但司法实践当中对条文的规定理解不一,强制医疗程序解除难在审判实际中尤为突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应当给予更多的人道主义关怀,充分保障其应有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