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具有自我激励、自我监管的“去中心化”的数据库账本技术,在国际贸易中可以广泛应用于跨国供应链的存证与监管、跨境支付以及贸易管理便利化等方面。但基于数据库的技术特质,区块链仍然难以突破法律上“技术中立”原则的约束。链上所记载的数据只是国际贸易法律关系的“镜像记录”,而不是贸易交易关系本身。区块链技术不能脱离贸易当事人的行为发挥法律功能,区块链技术也不可能在法律的真空中独立构建起一套贸易“代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