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梳理了涉及商标权不当行使的18件民事诉讼案件,归纳其要点,评析裁判得失,由此探讨不当行使行为的认定方式和规制模式。商标权不当行使行为的规制核心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适用问题。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作为一般条款,无法采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的适用框架,应当引入动态系统论方法,识别出认定行使行为构成权利滥用所需考虑的各个要素及其权重综合作出判定。对于商标权不当行使中最主要的恶意注册商标并行使权利的行为,无论是根据司法解释还是动态系统论方法,都应当基于其作为主要目的的恶意直接认定构成权利滥用。由此总结出依据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规制商标权不当行使行为所需考虑的四个方面:权利外观、行使行为、滥用认定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