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2月18日,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未保条例》)、《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预防条例》),并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新《未保条例》和《预防条例》,明确了沪上检察机关通过诉讼监督、检察监督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并对相关履职方式、内容等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