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即“双碳”目标。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开市,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这项活动中,但我国税收方面仍有空白之处,因此,本文参照已经实施碳交易的国家的税收制度,从固定型排放二氧化碳和流动型排放二氧化碳及企业购买碳排放配额三个方面进行税制设计,助力我国更好地实现“双碳”目标。

  • 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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