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花呗套现、消费行为近些年频频出现,然而实践中定性却十分混乱。若被害人尚未开通花呗服务,则行为人需先同意花呗服务商提供的《花呗服务协议》,即为与花呗服务商签订合同的行为,后者负有对申请使用花呗的用户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义务,应以合同诈骗罪对其定性。而若被害人已开通花呗,则不再进行实质审查,此时被害人既无处分意识又无无处分行为,根据处分意识必要说,应以盗窃罪对行为人冒用行为定性,盗窃的是被害人的财产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