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权止于县政"的封建王朝地方区域管理体系下,地处茅难山区的毛南族社会,出现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乡土自治模式——隆款。在乡老或匠讲的主持下,通过召开隆款大会,制定具有强制性的众款公约,开展村寨事务的管理。隆款为维系毛南族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维持毛南族的社会稳定和道德礼法秩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乡村自我管理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毛南族的隆款具有丰富的自治精神,但还存着历史和时代的局限,需要进行现代转型,以有效提升村庄自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