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贡塔·托依布纳系当代社会理论法学大师,他在"法律与社会""超国家法律"以及"正义论"三个领域,结合卢曼的系统论和德里达的后现代语言哲学,分析当代社会的私法秩序,建构了独特的社会理论法学。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上,托依布纳强调反思型法的作用,把合同视为调整来自不同领域冲突理性的工具。他认为当代法秩序会脱离民族国家的影响,形成全球私法。正义论不是纯粹的法哲学问题,它涉及的是法律与社会的调和,并且寻找适合社会的法教义学具体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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