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不仅是一国国内的司法机关,还享有跨国司法治理权,必须重视发挥法院在中国国内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国内法域外适用配套规范的缺失,法院功能定位较为局限,法院在中国法域外适用方面的作用尚未凸现,国际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经验的总结,结合司法判例的比较研究,应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构建不违反国际法又符合国情的法院参与中国法域外适用的路径。从宏观上应当树立法院参与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包括功能定位和指导思想;从微观的角度应当从涉外案件管辖、案件报核、部门法类型化裁判、配套机制四个维度进行具体的机制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