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明清徽商在致富后,大力捐助公益慈善事业,是不容否定的客观事实,决不是"隐含着与自身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功利性动机与攫取商业暴利的目的"。其行为动机主要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以及朴素真理的启发。徽商"贾而好儒",其来有自,决不是附庸风雅、趋炎附势。家谱、文集、方志中关于徽商的记载固然有隐恶扬善成份,但关于他们捐助公益慈善事业的具体记载是不可能溢美虚构的,是完全可信的。研究历史问题一定要全面搜集并甄别资料,要正确解读资料,决不能曲解臆断。判断事物的性质要看整体趋势,不能一叶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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